公告日期:2024-05-31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薇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芭薇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广东芭薇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7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8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62,992.0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21,007.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21828 号验资报告及天职业字[2024]3651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万联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
1 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6,095.41 4,000.00 1,943.6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12.02 2,400.00 1,215.54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 2,000.00 1,012.95
合计 13,007.43 8,400.00 4,172.10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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