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7065 证券简称:华建云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华建云鼎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华建云鼎科技股份公司、王安良、凌莉、任现君、王建国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18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1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建云鼎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王安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
制人
凌莉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股东
任现君 董监高 董事、股东
公告编号:2024-030
王建国 其他() 股东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 未审议及披露特殊投资条款;
(二) 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事项。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未审议及披露特殊投资条款
2018 年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过程中,公司及王安良、凌莉、任现君等 7 名股
东与发行对象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其中涉及优先转让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限制等特殊投资条款;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安良及股东王建国与发行对象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2》,其中涉及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业绩奖励、股份回购、老股受让保证金偿付等特殊投资条款。上述三份协议公司均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事项
2022 年 1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安良所持公司股份 18,496,000 股被司法冻
结,占总股本 36.992%;公司股东王建国所持公司 5.624,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总股本 11.248%,公司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六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及王安良、凌莉、任现君、王建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0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重视自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履职尽责,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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