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7078 证券简称:阿泰可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3 月 31 日以书面确认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斌
6. 会议列席人员:黄桂林、吴晓丹、张珲、谢绍军、张杰、王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17
1.议案内容:
考虑近期市场情况,公司拟修改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发行的部分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由“(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 10.00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修改为:“(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 5.00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豫川、杨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适用的上市标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向北交所报送了《重庆阿泰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到《受理通知书》
(GF2022060080)。因更新 2022 年财务报告导致不再符合申报时选定的上市标准,公司拟申请变更本次发行上市的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上市的报告期更新后,公司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的第一套上市
公告编号:2023-017
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豫川、杨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情况、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及公司最近一次融资情况,预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后市
值不低于 2 亿元,公司 2021 年、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686.19 万元、1,714.59 万元(以和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敦低者为计算依据)最
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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