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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21 15:37:09 股吧网页版
阿泰可:关于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1

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四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录

问题 1.服务商获客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体外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3
问题 2.是否存在收入跨期调节...... 5
问题 3.发行人能否持续符合上市条件...... 6

问题1.服务商获客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体外代垫成本费用情形

根据问询回复文件,(1)2018 年公司对销售模式进行调
整,将经销商模式全面转型为服务商模式。(2)报告期内,服务商(经销商)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服务商对公银行流水存在流向主要经营者的大额款项。各期通过资金流水核查服务费最终去向占服务费支付的比例分别为 56.01%、76.63%、79.86%。中介机构针对服务商相关人员单笔交易超过 5 万元存/取现情况进行了核查。(3)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给服务商的服务费主要为终端售价与内部结算价的差额。

请发行人:(1)说明销售模式转变前后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毛利率、经销商毛利率及服务费率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合理性,转变前后服务商(经销商)的获利空间,转变前后发行人销售人员数量及结构、销售费用构成及金额、占比是否发生较大变化。(2)以表格形式列示主要服务商对应的各期终端客户销售情况(销售内容、订单获取方式、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服务费率等),并说明是否存在毛利率、服务费率明显异常客户及对应订单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及费用率等,说明服务商获客的商业合理性,服务费率是否处于行业正常水平。(3)说明服务商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均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下,不同性质的资金流转能否准确区分,是否存在混淆情形,是否均与业务相
关,流向主要经营者大额款项的最终去向,结合服务商的资金收支及成本费用发生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服务商进行资金体外循环或代垫成本费用、形成销售回款的情形。(4)说明未将服务商纳入自身销售体系的原因,现有高度依赖服务商的销售模式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后续针对服务商获客模式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防范服务商利益输送、体外代垫成本费用的具体内控措施及其有效性。(5)说明内部结算价的确定过程,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结合报告期各期产品成本加成率的分布区间,说明是否存在成本加成率明显偏高、偏低情形及其原因、合理性。(6)结合存量客户的定义,说明长期合作或持续合作客户仍需要服务商对接的具体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现有针对服务商及其关键人员的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核查比例能否支撑核查结论,是否应当进一步扩大核查范围。(3)说明针对服务商相关人员存取现情况的具体核查情况,5 万元重要性水平是否审慎,是否存在频繁、小额、异常金额、异常时点存取现情形。(4)按照资金性质的不同以表格形式列示主要服务商的资金收支情况,是否与其业务开展情况匹配,与发行人重叠客户及供应商存在的资金往来是否披露完整,是否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是否涉及资金体外循环情形。(5)结合服务费流向服务商股东或经营者个人账户的穿透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支付服务费的最终
流向及对应客观证据。(6)结合前述全部核查情况对服务商是否替发行人体外代垫成本费用、调节业绩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是否存在收入跨期调节

根据问询回复文件,(1)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其管
控影响,公司部分产品交付验收进度延迟,无法及时确认收入。公司 2020 年四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且 2021 年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2)公司个别项目从合同签订到发货或者从发货到验收的时间间隔较长。(3)报告期内,服务商模式及经销模式下,取得终端客户验收单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86.56%、81.34%、89.75%。

请发行人:(1)说明 2020 年四季度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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