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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瑞达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华瑞达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华瑞达”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华瑞达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证券服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和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银律师”)。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发生变动。
根据财通证券与华瑞达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财通证券委派王康、王为丰、孙红科、夏添、徐盼慧、张楠等六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王康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小组成员王为丰因工作调整不再承担辅导工作,新增宋可为辅导小组成员。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具有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新增的辅导人员履历如下:
宋可女士,现任财通证券企业融资总部项目经理,会计与金融硕士,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曾参与晶晨股份年审、海兴电力年审,并多次参与港股 IPO、科创板 IPO 等项目。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财通证券与华瑞达于 2022 年 8 月 2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3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2年 8 月 18日对华瑞达辅导备
案材料进行网络公示。本期为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2 年
9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辅导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的约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学、中介机构协调会、重点问题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对辅导对象展开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督促华瑞达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华瑞达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协助并督促华瑞达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查询行业主要监管机构、公开信息等统计数据,分析发行人行业发展历程、竞争情况、市场波动及未来发展前景。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机构财通证券与中汇会计师、中银律师相互配合,根据华瑞达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对辅导工作勤勉尽责,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了辅导计划和任务。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在辅导工作过程中协助公司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达到了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梳理,结合公司日常运行管理的情况,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2、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变化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协助公司基于自身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财通证券将继续委派王康、孙红科、夏添、徐盼慧、宋可、张楠 6 人组成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展开辅导和规范,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继续完善尽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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