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公告编号:2017-004
证券代码:837209 证券简称:优宁维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 (www.neeq.com.cn或 www .neeq.cc)上发布了《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由于疏忽,将“二、会议表决情况”中“1、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中议案内容描述不精确,贷款行应为 “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该笔贷款的款项放至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莲花南路支行开立的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莲花南路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的二级支行,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上海市莲花南路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议案内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市莲花南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15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用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楼自有房产做抵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冷兆武、许晓萍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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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更正后: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15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用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楼自有房产做抵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冷兆武、许晓萍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的款项放至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莲花南路支行开立的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莲花南路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的二级支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以上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后的公告全文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7-005)。
公司对上述更正为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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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4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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