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证券代码:837209 证券简称:优宁维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挂牌后首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日,优宁维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包括上海国弘医疗健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嘉信佳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3名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1,666,6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共募集资金49,999,980.00元。
缴存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张江支行,账号31050161393600001784,2017年5月2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4-00023号《验资报告》。2017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3957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1,666,666股,其中限售0股,不予限售1,666,666股。
预计2017年8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将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此次新增股份登记的总量为1,666,66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0股,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666,666 股。不予限售的股份将于2017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7年5月5日,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问答(三)》的要求,与德邦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共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已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张江支行设立缴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050161393600001784。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1050161393600001784,账户余额50,053,742.32元,本次募集的资金49,999,980.00元及利息收入53,962.32元尚未使用,上述账户自转入日至取得股份登记函日之前,公司未提前使用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的出具之日,公司已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期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该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该账户同时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作其他用途,该账户未存放非募集资金,也未用作其它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股票定向发行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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