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7240 证券简称:润晶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 年 11 月 8 日,杨晓宏与东营新润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
人协议》,约定:双方在股东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双方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如双方未能事先达成一致意见时,东营新润投资有限公司以杨晓宏意见进行提案或表决。
因此,根据该《一致行动协议》,杨晓宏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成为了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
前述协议签订后,杨晓宏已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事项通知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科”)集团内部相关部门,但由于公众公司之控股股东东营新泽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不熟悉,导致未能及时进行按照相关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相关事项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且在后续信息披露中依旧按照“无实际控制人”口径进行披露。
公众公司之控股股东东营新泽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该疏忽进行了深刻检讨和反省,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未来将杜绝此类错误的发生。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补充披露了《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补发)》
公告编号:2020-012
(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沟通,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对于本次补充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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