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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7289 证券简称:迪威高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权益分派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考虑到了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也满足分配的需求。
二、《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出发点在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期实现增加收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公告编号:2024-032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晓燕、戴雪飞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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