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5 20:20:59 股吧网页版
洱海环保: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7298 证券简称:洱海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 年度进行以下其他调整。本公司己针对这些其他调整对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 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2 年度其他调整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本年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
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第 14 号中第十、“……纳税人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规定,本公司选择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一次性补缴以往年度已在其他收益-即征即退增值税中确认的税款 4,266,650.30
元,并根据原退税款所属期间,调减了 2021 年度其他收益 1,644,064.57 元及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 2,622,585.73 元(含 2019 年 1,345,468.87 元、2020 年 1,277,116.86
元),调增了 2021 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266,650.3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3-010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
事会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出具了《其他调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客观、合理,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改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完善,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报表相关科目进行更正。

公告编号:2023-010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年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