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信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作为沧州信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信昌股份、证券代码:837320,以下简称“信昌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 2022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内容如下:
一、信昌股份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相关情况
(一)内部制度建设
信昌股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管理交易管理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前述制度明晰了各机构职责和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的规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昌股份尚未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
理制度》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昌股份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和《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沧州信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4 )《沧州信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3)和《沧州信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2)。
2022 年度信昌股份董事会共 5 人,无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其中 2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信昌股份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公司董事
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3、公司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4、公司监
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5、公司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三)董监高任职履职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否
定的有关情形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否
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3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
4 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 否
分,期限尚未届满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 否
监事
7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8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否
9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否
10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11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12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13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 否
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1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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