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7320 证券简称:信昌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李斐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签署《个人(循
环贷款)借款合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向李斐提供个人经营性贷款伍佰万元整,同日,公司、李刚、马彪、张元升、赵晓冬分别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斐、李刚、马彪、张元升、赵晓冬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023 年 12 月 19 日,李斐归还该笔个人借款,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
支行当日出具《河北银行贷款清偿证明书》,证明该笔贷款本息已全部清偿。
2023 年 12 月 30 日,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县支行出具《证明》,证明:
经协商,河北银行沧县支行与李斐签署的《个人(循环贷款)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且不再执行,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彻底解除;作为《个人(循环贷款)借款合同》的附属协议,信昌股份与河北银行沧县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各自然人与河北银行沧县支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亦已终止,相关方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李斐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李斐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天成首府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李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李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借款,由公司及其他个人提供担保。(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为李斐个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李斐已提前归还银行借款,相关担保已解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被担保人李斐已提前归还银行贷款,担保已解除,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 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 -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 -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
公告编号:2024-016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