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2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7324 证券简称:益生环保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益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百零二条 挂牌公司与投资者 第二百零二条 挂牌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 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
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
公告编号:2022-013
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其中,公司主动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
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
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公司应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
者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完善《公司章程》内容,设置专门条款,保护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
数由 7 人减至 5 人,据此,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三、备查文件
(一)《益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益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益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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