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0
证券代码:837331 证券简称:嘉德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西嘉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
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及要 求等,公司拟对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予以追溯更正。
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 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 关披露》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 (三)》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不适用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 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 关披露》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 (三)》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 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针对下述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决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 追溯重述。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内容
本次更正主要涉及来料加工事项收入成本确认改为净额法核算的调整、收入跨期调整、费用跨期调整、成本核算调整、研发费用归集调整、补充预提三包费
调整、固定资产确认调整、存货跌价准备补提调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补提调整、财务报告相关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等。具体事项如下:
1、2020 年 1-6 月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①来料加工事项
A.公司的业务模式为来料受托加工,由客户直接提供气缸盖、气缸体毛坯,公司向客户采购气门导管、进气门座圈、排气门座圈等加工附件,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刀具、切削液、防锈油、液氮等周转材料。公司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加工,加工完成后再将成品交于客户。针对此类受托加工业务,在调整前,公司按全额
确认收入成本。2020 年 11 月 13 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
类第 1 号》,并对受托加工业务适用总额法、净额法给出判断指引,公司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结合合同条款与业务实质,判断公司并未取得向玉柴采购之加工附件的实际控制权,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受托加工业务按净额法核算,不确认加工业务中附件销售、采购。该调整事项影响财
务报表科目:调减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613.36 万元,调减 2020 年 1-6 月营
业成本 1,613.36 万元。
B.调整前,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方式导致机废加工费收入、成本重复入账,现冲减机废加工费收入、成本。该调整事项影响财务报表科目:调减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8.9 万元,调减 2020 年 1-6 月营业成本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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