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12 16:50:48 股吧网页版
天石纳米: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2


证券代码:837392 证券简称:天石纳米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出让方: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受让方:周新民

3.交易标的:建德市白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的股权(以下简称“白沙小贷”)

4.交易事项: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更好地聚焦主营业务,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拟将持有的白沙小贷 10%的股权以 1188.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新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白沙小贷的股权。(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2023)0300123 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年年末合并报表总资产 377,224,307.35 元、净资产 207,119,701.56
元。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交易标的账面价值为 11,882,256.11 元,
占资产总额的 3.15%,占净资产的 5.74%。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建德市白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周新民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按照《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浙金管(2020)51 号】文件规定,报请建德市地方金融部门批准,存在申报后未能获批的交易风险。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属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周新民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普山路 11 号 402 室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建德市白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__3、交易标的所在地:建德市乾潭镇商业街
4、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
名称:建德市白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住所:建德市乾潭镇商业街
注册地址:建德市乾潭镇商业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卫星
实际控制人:胡俊杰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在建德市范围内依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关联关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