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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31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7421 证券简称:ST 以太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新增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新增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公司未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股转公
司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 年5月2日起被停牌。公司于2018 年 6 月 29 日
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同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受理通知书,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尚需经全国股转系统审核,该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2021 年 6 月 4 日,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核,主办券商东方投行与 ST 以太
公告编号:2021-018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ST 以太未按时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增加强制停牌事项。由于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等原因,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起停牌。
三、后续安排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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