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盐城中德精锻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盐城中德精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挂牌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 是
见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盐城中德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 2021年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具体内容为:“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如“附注十-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述,中德股份在年度自查过程中发现用于 2021 年以前运营的部分支出系废料刨花收入,该部分收入支出未及时入账,后组织专人进行梳理、盘点将未确认收入补交了税金及滞纳金,并将现有情况下已知的未入账的收入成本追溯调整并进行了充分披露。由于未能获取检查相关原始单据佐证,我们无法判断该部分收入的完整性和支出的真实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中德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 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中德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经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以及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盐城中德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就导致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采取了相关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董事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该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也针对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有关事项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德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
2、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审计报告、关于盐城中德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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