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5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125 号
关于对海南东西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当事人:
海南东西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西方),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雅布伦产业园 5
号楼 4 层 5411 号 37 区。
王伟,时任公司董事长。
向其成,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东西方有以下违规事实:
东西方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 9 月 4 日受理,公司于同日收到受理通知书。诉讼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40,167,346.13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27.22%。东西方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公告,后
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补充披露。
东西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王伟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向其成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海南东西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王伟、向其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
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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