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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19 21:27:03 股吧网页版
汉瑞森: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9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7561 证券简称:汉瑞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2023 年的房租合同、在厂房内发
生的水电费由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代为缴纳,其中房租费用
2,017,200.00 元/年,水电费以实际缴付金额支付给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合计费用不超过 4,550,0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名赞成, 0 名反对,0 名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此议案公司董事张利民属于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高新区木桥街 25 号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木桥街 25 号

注册资本:46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家电及汽车电子的控制器、车载音响系统、数字音响

公告编号:2023-021

放声设备、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及其他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相关产品、精冲膜、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及其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耐高温精密线绕元件,音响、扬声器及其配件)、微型马达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和售后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利民

控股股东:张利民

实际控制人:张利民

关联关系:关联方张利民是公司股东、董事,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张利民控制的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利民

住所:苏州市干将东路

关联关系:关联方张利民是公司股东、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
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21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2023 年的房租合同、在厂房内
发生的水电费由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代为缴纳,其中房租费用
2,017,200.00 元/年,水电费以实际缴付金额支付给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合计费用不超过 4,550,000 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 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定,有 关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 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 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其他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汉瑞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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