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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8 18:57:28 股吧网页版
中固建科: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7566 证券简称:中固建科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苏州中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同意
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中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董事会秘书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在股东大会决议决定设立监事会办公室之前,监事会办公室的职责暂由董事会办公室行使。

第三条 监事会组成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股东代表,1名为职工代表。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体召开临时监事会,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但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监事提出召开,则临时监事会必须召开。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至少提前十日将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以传真、特快转递或经专人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主席可根据情况决定采用书面议案以代替召开监事会会议,但该议案须之草稿须以专人送达、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中之一种方式送交每一位监事。如果监事会议案已派发给全体监事,签字同意的监事已达到作出决议的法定人数,并以本条上述方式送监事会主席后,该议案即成为监事会决议,毋须再召开监事会会议。

在经书面议案方式表决并作出决议后,监事会主席应及时将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长、总经理、全体董事或部分董事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会议审议程序

监事会主席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监事会主席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三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监事会主席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四条 会议录音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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