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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13 18:12:21 股吧网页版
金河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监管工作提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3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7647 证券简称:金河科技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金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监管工作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宁夏金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提示》(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发【2021】提示 027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9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9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其他监管工作提示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宁夏金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长闫建国、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康建英。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关联交易违规及重大交易审议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7 年金河科技向云定制(宁夏)科技有限公司(系金河科技实际控制人闫建国妻子吴建丽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云定制”)累计提供借款 1,010,072.45

公告编号:2021-025

元,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云定制后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前将

全部借款偿还完毕。上述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发生时,金河科技未进行审议和披露,

后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2018 年 7 月 3 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

披露。

2018 年,金河科技向实际控制人闫建国妻子吴建丽累计提供借款

785,730.00 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76%,吴建丽后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前全部借款偿还完毕。上述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发生时,金河科技未进行

审议披露,后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股东大会

补充审议披露。

2019 年 1 月 1 日,金河科技与非关联方刘向东签订《借款合同》,向其提供

借款 719.69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39%,该借款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上述事项发生时,金河科技未进行审议和披露,后于 2021年 2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披露。

2020 年 1 月 1 日,金河科技与非关联方刘向东签订《借款合同》,向其提供

借款 75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9.86%,该借款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上述事项发生时,金河科技未进行审议和披露,后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金河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七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闫建国、信息披露负责人康建英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金河科技、时

公告编号:2021-025

任董事长闫建国、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康建英进行监管工作提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工作提示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工作提示未对公司财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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