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4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7651 证券简称:龙鼎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龙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方为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2500 万元,期限为壹年,并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亦约定由子公司北京瀚晨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荣先生及配偶、子公司北京瀚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措施。
以上具体事项以与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06 月 0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申
请贷款暨关联方为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6 月 04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龙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董事贺荣先生、陈公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1-010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贺荣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凤台坊凤台小区 22 栋 1 栋 1 门 102 号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 自然人
姓名:臧雯慧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凤台坊凤台小区 22 栋 1 栋 1 门 102 号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是由公司股东及配偶为公司无偿提供的保证担保,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500 万元,期限为壹年。本次贷款采用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并签署了《委托保证合同》,亦约定由子公司北京瀚晨科技有限公司以坐落于【密云县兴盛南路 7 号】的不动产、【密云县兴盛南
路 7 号院 1 号楼 1 至 5 层】的不动产、【密云县兴盛南路 7 号院 2 号楼 1 层】的
不动产、【密云县兴盛南路 7 号院 3 号楼 1 至 2 层】的不动产提供反担保;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荣先生及配偶、子公司北京瀚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措施。
公告编号:2021-010
以上具体事项以与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偿还借款及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龙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龙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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