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申小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3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申小平:女,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背景。1984 年 7 月-1993 年 3 月,任南京粉末冶金厂研
究所工程师;1993 年 4 月-2001 年 2 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机电总厂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高级工程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明阳科技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出席方式 列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现场会议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次数
5 5 2
本人对 2023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年度内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拟向招商
银行申请授信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调整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2 月 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
年度审阅报告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1)未有经独立董事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未有
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有效运行,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等职能。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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