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5 19:34:08 股吧网页版
明阳科技: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茆朝、周志华等 11 人为公司核心
员工,并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官
网及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茆朝、周志华等11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相关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茆朝、周志华等 11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