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2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7707 证券简称:宝凯电气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北宝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事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5日,王永欣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21S8881016030484)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该额度为可循环使用额度,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河北宝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均为2021年11月5日到2026年11月4日。2021年11月5日,王永欣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1K8881016030484)借款金额300.00万元,借款期间
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4日,借款用途为“对私-经营-流动资产”,此贷款于2021年11月10日由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支付给公司的供应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王永欣在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已全部还清。
二、整改完成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审议关联担保的议案》,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王永欣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保生回避表决。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了《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3-029
2021-043)。并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审议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对上述违规担保的整改工作,后续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
审议程序,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后续防范措施
经主办券商督导,公司已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并进行
了信息披露,公司已完成对违规担保的整改。为了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类违规问题,公司已要求各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汇报情况,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各业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秘书加强信息传递,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严
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和各项
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北宝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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