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837770 证券简称:紫科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被关联方控制,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及 2020 年 1-3 月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
公告编号:2020-047
的规定,关联董事李云飞和李木子在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已按
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前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20-047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季小琴 蒋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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