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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7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基 准 日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14,552,398.2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8,844,344.57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89,265,035.77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82,168,442.8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7,096,592.95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28,237,122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588,920.9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592,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
公司总股本为 70,592,80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8,829,928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35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25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34,251,416 48.52 13,700,566 47,951,982 48.52
无限售流通股 36,341,390 51.48 14,536,556 50,877,946 51.48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总股本 70,592,806 100.00 28,237,122 98,829,928 100.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98,829,928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2686 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丹竹头康正路莲塘工业区 6 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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