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成电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则成电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则成电子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则
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7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行普通股 15,000,000 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
为 10.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247,547.17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51,720.42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8 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分别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391 号及大华验字[2022]0005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则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则成电子智能控制
1 惠州则成 362,634,400.00 155,099,267.59
模组建设项目
合计 362,634,400.00 155,099,267.59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3UTYH73
成立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蔚岗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兴韩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惠州则成 100%股权
经营及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惠州则成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28,0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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