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31
证券代码:837845 证券简称:天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二、备案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1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无锡天驰钢带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晓丰社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诚信合作、持续创新、追求卓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冷轧钢带(含酸洗);门窗用五金件、型钢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是由朱军、王靓、李莉、朱艳、北京华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秀兰、赵炯、王晓杰、卢珊九名发起人共同发起,采用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本总数为 1000 万股,出资方式为各发起人
以各自持有的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无锡天驰钢带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认购。
各发起人股东认购的股份数额、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朱军 7320000 73.20% 2015.11.29 净资产
王靓 600000 6.00% 2015.11.29 净资产
李莉 630000 6.30% 2015.11.29 净资产
朱艳 400000 4.00% 2015.11.29 净资产
北京华卓投资 400000 4.00% 2015.11.29 净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周秀兰 300000 3.00% 2015.11.29 净资产
赵炯 20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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