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8-03 15:37:59 股吧网页版
新大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03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7853 证券简称:新大股份 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7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建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公告编号:2020-019

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及关联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下称“农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2 年。由公司关联方提供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及房屋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以其自有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农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拥有的
位于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泊北路临 99 号阳逻港华中国际产业园(2012-041)
D-F10 厂房/单元 1-3 层 1 号房屋(鄂 2017 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 0020600 号)
作为抵押,为公司向农商行申请的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7 日止签
署的借款及其他授信合同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 1005.58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上述事项为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故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