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31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的开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董事会聘任霍小平为总经理;王忠、刘军伟、白玉辉、骆效才为副总经理;朱秋
公告编号:2022-028
云为董事会秘书;程文冬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本次关于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峰、王英兰
2022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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