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3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 2023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定价依据公允,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公告编号:2023-006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峰、王英兰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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