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关联方北京东方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利率按 6%执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
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关联董事陈喆、吕永霞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意见为:上述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东方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6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6
公告编号:2023-01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陈喆
控股股东:陈喆
实际控制人:陈喆
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持有公司 27,120,000 股份,占比 24.60%。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北京东方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借款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关联方北京东方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利率按 6%执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保障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使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
公告编号:2023-011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关联借款交易是为保障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使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该交易能够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加快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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