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7899 证券简称:同华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根据《公司法》《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事项、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事项、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05
1、本次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在提请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事项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定价依据客观公允,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为了更好的保障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业务展开,公司暂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2、本次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允,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等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事项、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等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峰、王英兰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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