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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8 16:11:09 股吧网页版
创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7935 证券简称:创新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陈玲媚女士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玲媚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选举陈玲媚女士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汪一新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一

公告编号:2023-038
新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选举汪一新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胡建连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建连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选举胡建连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选举王智迪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智迪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选举王智迪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38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权锋、徐俊婷
2023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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