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7941 证券简称:东华美钻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5,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12.53%,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7,0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减少不超过 25,000,000 股。具体情况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与股数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刊登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减
资公告》,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了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4 年 4 月 16 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工作日
10:00-16:00。
2、联系方式: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800 号 1501 室
联系人:归立
联系电话:13611882937
联系邮箱:guili@dhmz.cn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公告编号:2024-022
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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