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7941 证券简称:东华美钻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
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加股东大会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
1、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50
2、未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 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发送书面申 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事宜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
被 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 方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 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异议股
东持有的股份数量。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 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或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
早) 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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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偏离市 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符合上述回购对象需满 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公司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为本次回购
申请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将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
必须载明股东姓 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证件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电话和 通讯地址等必要信息,两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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