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6 16:33:04 股吧网页版
博际喷雾: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6


证券代码:837956 证券简称:博际喷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博际喷雾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
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未找到引用源。第(一)项、第(二)项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会会议决议。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依照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 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