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7967 证券简称:锐亿科技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航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起草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
公告编号:2024-017
号:2024-01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公司 2024 年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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