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7972 证券简称:乐恒动力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574379988C
承诺主体名称 钱有恒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权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
承诺有效期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
承诺履行期限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一
承诺结束日期
个月届满日
公告编号:2021-009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投同意
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包含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满足前述全部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其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的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成本价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均应作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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