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有恒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管理层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整体发展、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7)以及《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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