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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16:09:51 股吧网页版
乐恒动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7972 证券简称:乐恒动力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乐恒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委派公司的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或分支机构中应由公司委任的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 监事会提议时;

(4)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本规则第三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48 小时
通过专人送达、邮件、传真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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