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4

关于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五矿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工作人员为施伟、乔端、邹嘉慧、郑星,其中乔端为组长。以上人员均为五矿证券正式员工并具备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

原项目组辅导工作人员林铉力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对象与五矿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
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湖北监管局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正式接受材料并登记备案。第一期辅导工作自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二期辅导工作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第三期辅导工作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第四期辅导工
作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第五期辅导工作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第六期)辅导工作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通过现场形式开展,对辅导对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2023 年预计关联方交易、2023 年预计担保额度等事项进行了梳理核查,并组织检查了辅导对象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完成辅导对象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

2、协助辅导对象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告披露工作;

3、协助辅导对象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议案的编制及公告披露工作;
4、协助辅导对象完成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议案及公告披露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除五矿证券外,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和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大华会计师配合财务方面的核查工作,锦天城配合法律方面的核查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历史上股权变动相关资料缺失问题

辅导工作中发现,辅导对象历史上的股权变动存在部分价款支付凭证缺失问题,难以判断股权交易价格以及价款是否实际支付。对于上述问题,辅导人员要求对辅导对象历史上的股东进行访谈确认。鉴于时间较久远,相关人员取得联系较为困难,公司仍在沟通协调中,该访谈工作尚未完成。

2、租赁物业未备案问题

辅导人员对辅导对象的租赁物业进行了系统梳理,辅导对象有多处办事处,均系租赁他人的物业。上述租赁物业部分并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辅导人
员督促公司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工作,完善租赁物业的手续。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部分租赁合同的备案工作,并逐步与出租方解除无法办理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无法办理备案的房屋,同时公司在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了办理租赁备案的要求。鉴于租赁物业涉及地方较多且各地政策存在差异,故全部整改完成尚需一定的时间。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正在积极整改上述问题,辅导机构将持续跟踪、督促相关工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机构将持续开展对辅导对象的尽职调查和梳理工作,重点关注前期辅导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规范整改情况,督促辅导对象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对尽调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协调其他中介机构与辅导对象一起深入沟通研究,妥善制定整改方案,指导、督促辅导对象予以落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