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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08 16:31:25 股吧网页版
乐汇电商: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8


证券代码:837989 证券简称:乐汇电商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投资
者保护条款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议案已经公司在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
京乐汇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股份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祥东路 9 号-1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销售服装、鞋帽、日用杂货、针纺织品、化妆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珠宝首饰、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I 类、II 类医疗器械;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粮油);装卸服务;包装服务;国内道路货运代理;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名称记名。非自然人持有股份的,应记载该非自然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情况如下:

认购股份数量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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