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1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7989 证券简称:乐汇电商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乐汇天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全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好科技”)拟投资青岛鼎科至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科至诚”)。鼎科至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浙江腾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鼎资产”),鼎科至诚拟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陆仟叁佰万元整(16,300 万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实施股权投资业务。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全好科技拟以 500 万元自有资金认缴对应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500 万元)的财产份额,全好科技作为鼎科至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基金其余份额拟向其他投资人募集,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告编号:2022-023
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0,979,162.52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52,258,077.12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00% 为 人 民 币 35,489,581.26 元 ; 期 末 净 资 产 额 的 50.00% 为 人 民 币
26,129,038.56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00%为人民币 21,293,748.76 元。
全好科技本次拟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对外投资/购买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总额为 23,000,000.00 元,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青岛鼎科至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2022-023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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