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4
证券代码:838071 证券简称:风盛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韶衡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096,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82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4%。(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张韶衡、王丽芳、王峰、傅强、刘崟、余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前述所有人均为连选连任。
上述候选人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为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张韶衡、王丽芳、王峰、傅强、刘崟、余波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096,15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郭勤勇、应莹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郭勤勇、应莹均为连选连任。
上述候选人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为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郭勤勇、应莹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096,15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其一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
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2 年 2 月 2022 年第二次临
张韶衡 董事 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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