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8071 证券简称:风盛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17 日,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开设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及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无异议函的公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354 号)。公司本
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 16,500,000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88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47,520,000.00 元。2021 年 8 月 11 日,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541 号)。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用途及监督使用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
风盛股份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战略客户,管理归口部门为分行战略客户部,故其《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由杭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深蓝支行办理。
公司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验资完成且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 日,风盛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520,000.00
减: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发行方案披露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
1、补充流动资金 25,620,000.00 25,947,535.67
2、偿还银行借款 21,900,000.00 21,900,000.00
加: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327,5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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