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5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8071 证券简称:风盛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经营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盛股份”或“公司”)关于与杭州地铁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商业”)的广告资源经营项目合同提前终止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相关事项概述
2021 年 11 月,风盛股份与地铁商业签署了《杭州地铁 3 号线、
10 号线、机场快线 2022-2026 年广告资源经营项目合同》,合同总金
额 22,748.00 万元,经营期为 2022 年-2026 年五个年度。该合同属
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风盛股份对该合同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按要求进行后续计量。
受市场需求、外部经济环境影响以及对未来经营趋势的判断,风盛股份认为提前终止该合同更有利于聚焦资源发展业务,因此在与合作方地铁商业沟通协商后提前终止该合同。合同终止后,相关广告资
公告编号:2023-017
源进行返还和交接。
二、 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提前终止,将减少风盛股份在杭州地铁 3 号线、10 号
线、机场快线的广告经营资源;同时也将减少风盛股份应支付的经营权费,公司后续资源成本费用也将相应减少。
由于上述合同的提前终止,根据新租赁准则,风盛股份将相应减少使用权资产 13,725.90 万元,减少租赁负债 14,145.83 万元,该合同终止引起的资产处置收益 1,394.11 万元(未经审计)。同时合同的提前终止可能产生相应的违约金等各项费用,目前,风盛股份正在积极与地铁商业友好协商沟通,但具体金额尚无法确定。该合同的提前终止不会影响本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 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提前终止可能产生的有关违约金等各项费用事项尚未最终确定,因此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请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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