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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06 19:06:12 股吧网页版
安锐信息: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6


证券代码:838075 证券简称:安锐信息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

度(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制度,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草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
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
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界定的关
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
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将资金拆借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
司资金。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
务;

(五)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
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
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六)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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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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