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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06 19:13:12 股吧网页版
安锐信息: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6


证券代码:838075 证券简称:安锐信息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细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草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

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的合法利益;

2.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
关经济法律法规,胜任经营管理工作;

3.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勤勉尽责,有民主作风、实
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

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7. 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
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
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 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 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
上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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